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7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7 | 有效期至: | 2009-4-7 |
农药名称: | 敌百虫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敌百虫 | trichlorfon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时细致、周到、喷足水量。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但无内吸传导作用。对鳞翅目害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蔬菜收获前7天停止使用本药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5次;2、本品对高梁、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苹果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飘移产生药害;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