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10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27 | 有效期至: | 2009-4-7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80-10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2龄幼虫高峰期或之前施药,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和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毒死蜱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毒死蜱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