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6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7 | 有效期至: | 2009-4-7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防除稗草时,在1.5 叶期以前施药,并需高剂量。每亩均混细潮土20千克,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期间不宜排水,以免影响药效,以后正常田间管理。2、稗草大于2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3、本品活性高、用药量低,使用时应准确称量。 |
产品性能 | |||
吡嘧磺隆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对水稻安全。杀草谱较广,对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稗草等防治效果较好。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
注意事项 | |||
1、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 2、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请勿与阔叶作物接触。3、本品对1.5 叶前稗草有抑制作用,稗草大于2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4、对插秧早、杂草发生晚以及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可在第一次用药后15~25天第二次施药。5、本品为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使用时称量要准确,勿超量使用。6、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中毒。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3、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4、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5、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