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10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8 | 有效期至: | 2009-4-7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顺农植保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水象甲 | 50-7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水象甲成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的农药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杀卵作用。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对防治水稻上对稻水象甲害虫效果明显。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离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呼吸困难、肌肉震颤、昏迷、抽搐、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