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10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8 | 有效期至: | 2009-4-7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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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省临汾化工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啶虫脒是一种拟烟碱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且有较强渗透作用,杀虫作用较迅速,残效期较长。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低毒。适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等。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不可与强碱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经口毒性低。急救措施:1、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催吐、洗胃,保持安静,对症治疗。2、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