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9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5 | 有效期至: | 2009-4-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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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玉林市农宝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2、操作本口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9、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流涎、视力模糊、瞳孔缩水、痉挛、昏迷、肌纤颤、肺水肿等。误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诊治,给病人皮下注射1-2毫克阿托品,并立即给病人洗胃或服催吐剂。上呼吸道受到刺激时可饮少量热牛奶及苏打(1杯牛奶加苏打1茶匙)。眼睛受到沾染时立即用洁净温水充分冲洗眼睛(最好配成生理盐水)。皮肤发炎时用20%苏打水湿绷带扎(每公斤水放苏打15克)。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