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9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5 | 有效期至: | 2009-4-4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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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5-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喷施时要准确量取所需药量,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充分摇匀,在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避免重喷或漏喷。2.有机质含量高,黏土地或墒情差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推荐的上限药量;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墒情好时,采用下限药量。3.覆膜地使用,应在覆膜前施药,用药量酌情降低。 |
产品性能 | |||
乙草胺是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能有效防除花生田稗草、狗尾草、早熟禾、看麦娘、雀麦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马齿苋、蓼、藜等阔叶杂草。在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可被杂草幼芽吸收并传导。如果土壤墒情适宜,杂草出土前即被杀死;如果土壤干旱,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药剂仍可被部分吸收而起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排水不良地块,雨后积水会妨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2、喷施药剂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为敏感,禁止使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4、使用本品时应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本品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