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8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30 | 有效期至: | 2009-3-29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4%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55毫升/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在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发生期,按规定用量稀释,均匀喷雾。2. 露天使用时,最好在下午或日落后作业。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与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
1. 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误服会引起头痛、恶心、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医生诊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校氯氰菊酯中毒为主,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