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7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29 | 有效期至: | 2009-3-2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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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地下害虫 | 900-15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花生播种期或开花期进行撒施。 |
产品性能 | |||
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3、每季最多施药1次。4、对鸟类毒性高,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使用后需覆土。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时要做到均匀细致,可与10~15千克细砂土拌匀 制成毒土后沟施,沟施后需覆盖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请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