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6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21 | 有效期至: | 2009-3-21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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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24-2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防治水稻叶瘟病,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3-7%)施药 ;防治穗颈瘟及穗瘟病可在孕穗期至始穗期施药,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稻穗(破口期)。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本产品抗冲刷能力强,施药一小时后不须补药。主要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阻止病菌浸入,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由于本品为一种预防性杀菌剂,因此使用率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性预先用药保护,尤其是穗瘟,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使用;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