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3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3 | 有效期至: | 2009-3-13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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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丙甲草胺 | metolachlor | 7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为芽前除草剂,必须掌握在甘蔗种植后出苗前施药。2、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用药量取低限,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粘土用药量取高限,东北地区适当增加用药量。3、异丙甲草胺对高粱、麦类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异丙甲草胺是一种酰胺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即单子叶植物的胚芽鞘,双子叶植物的下胚轴吸收向上传导,种子和根也吸收传导,出苗后主要靠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幼芽与根的生长。单子叶杂草主要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杂草通过幼芽和幼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细胞分裂阻止蛋白蛋合成,致使杂草死亡。可用于防除甘蔗田播后苗前防除芽期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科杂草,主要防除牛筋草、马唐、千金子、狗尾草、稗草、碎米莎草、鸭舌草、马齿苋、蓼、荠菜等。 |
注意事项 | |||
1、在甘蔗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要在甘蔗植后出苗前施药防治。该药剂的残效期一般为30-35天,需结合人工或其它除草措施,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作物全生育期杂草为害;2、对高粱、麦类敏感,使用时应注意不要飘移到这些作物上。3、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顺风施药,避免逆风施药,实行作物隔行操作。5、在干旱条件下施药时,要迅速进行浅混土,覆膜作物田施药不混土,施药后必须立即覆膜。6、毒土法施药应掌握在下雨或灌溉前后施药;7、不得用于水稻秧田和直播田,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8、要与其它作用机制除草剂轮换使用。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要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要求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2、单独贮存,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等物品格混放。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源或热源。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