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除虫脲登记证LS20081346-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4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3 有效期至: 2009-3-13
农药名称: 除虫脲 毒性: 低毒

杀虫剂除虫脲登记证LS20081346-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17-22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宜早,掌握在幼虫低龄期为好;最好在幼虫发生初期,在幼虫高龄期施药效果差,应增加用药量,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处理。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酸基苯基脲类除虫剂,主要是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不能在蜕皮时形成新表皮,虫体畸形而死亡。杀死害虫的速度比较慢。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2次。2、施药要均匀。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不要在桑园、鱼塘等处及附近使用。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5、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 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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