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1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09-3-10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2、本品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在稻飞虱发生盛期使用,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多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急救:如本品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不应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