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9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6 | 有效期至: | 2009-3-6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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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防治稻叶瘟病于发病前或初发期施药,必要时隔10-14天再施一次,防治穗颈瘟在水稻始穗期、齐穗期,各用药一次,施药时注 意均匀喷雾。2、本品在贮藏过程中可能有分层现象,摇匀后不影响药效,使用前请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治疗杀菌剂,主要抑制稻瘟病菌丝的形成,使病菌不能侵入,对已侵入的病菌丝能使其死亡,抑制病斑上分生孢子的形成,内吸性较强且能双向传导,水稻叶片吸收的药液能输导施药后长出的新叶片内,稻根吸收的药剂能输导到叶片和穗轴部分,从而发挥防病治病效果。用于水稻稻瘟病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使用间隔期早稻14天,晚稻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早稻3次,晚稻2次。2.使用时注意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菌剂混用或轮用,防止产生抗药性。3.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药时防止污染鱼塘等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禁止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清水洗净手和脸。5.使用过后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6.禁止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低毒,误服用盐水洗胃,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药品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光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饲料同运同贮,远离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