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5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2-26 | 有效期至: | 2009-2-25 |
农药名称: | 苯·苄·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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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草胺 | alachlor | 8%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6%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5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保持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3.用完的空包装要集中处理,以利于保护环境。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清洗施药用具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6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一般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无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