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50316-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2-6 有效期至: 2009-2-5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50316-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质量保证期: 1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120-2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二化螟盛行时期进行施药,使用本品兑水50公斤/亩均匀喷雾。2.本品对桑树、茶树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树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一般在施药后2-3天才发挥触杀毒力。残效期适中,在土壤中半衰期为3天。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活性。适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时应避开敏感作物桑、茶树,以免引起药害。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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