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50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26 | 有效期至: | 2009-1-2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象工贸有限公司南安洪濑分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开启药瓶塑料盖,并将芯棒对准电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2、接通电源,电热器开始加热;3、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
产品性能 | |||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瓶45毫升,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神象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 |
注意事项 | |||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误食,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如不慎吸入,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时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沾染皮肤,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重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