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34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4 | 有效期至: | 2009-1-23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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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无色晶体,熔点246℃,沸点112-115℃升华,溶于苯和氯仿,少量溶于乙醇和乙醚,加热缓慢解聚,超过80℃加快。四聚乙醛(metaldehyde)是一种胃毒剂,软体害虫吸食或接触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粘液,最后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包装为桶装或袋装,用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销毁、不得再做他用。2、开启包装物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手套、口罩、眼镜等,以防止药品与人体接触。3、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4、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5、泄漏处理:如发生泄漏,建议应急人员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眼镜,小心扫起,避免身体接触药品,防止口鼻吸入,收集回收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中毒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出现多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后发展为剧烈的强直性或阵发性惊厥.如接触皮肤或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在病人清醒时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体液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妥善保管,避免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应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混合贮存和运输。在贮存期间保管不好,容易解聚。运输时应防高温、雨淋,确保容器不损坏,不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