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0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8 | 有效期至: | 2009-1-17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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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2、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作用机制为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具有较强的渗透功能,能突破抗性害虫滑厚的蜡质层,进而杀灭害虫,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误服可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洗胃、导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