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磷登记证LS20050133-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1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3-30 有效期至: 2009-1-20
农药名称: 辛硫磷 毒性: 低毒

杀虫剂辛硫磷登记证LS20050133-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辛硫磷 phoxim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00-15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50-2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大田蛾峰后7天左右即卵孵盛期到低龄幼虫期使用,如在间隔7-10天后进行第二次施药,防效更佳。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强,对幼虫和成虫均有效。在田间使作,因对光不稳定,强光下易分解,残留危险性较小;但该药施入土中,其残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在棉花上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水稻上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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