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500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3 | 有效期至: | 2009-1-12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饵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市南汇天敌除害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1% |
硼酸 | boric acid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蜚蠊 | 投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一般每平方米撒布本品0.3—1克;也可将本品粘在双面胶上,贴在蟑螂活动场所或直接将本品灌入蟑螂栖息的缝隙内 |
产品性能 | |||
视蟑螂侵害情况,遵循点多量少的原则,一般每平方米投放本品0.3—1克;也可将本品粘在双面胶上,贴在蟑螂活动场所或直接将本品灌入蟑螂栖息的缝隙内即可。 |
注意事项 | |||
本品微毒,须注意保管。投放本品后用肥皂洗手。投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多汗、胸闷等。若误食,则应持此标签将误食者送医院诊治,解毒可用阿托品、解磷定及遵医嘱。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儿童或家养动物触及不到且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