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00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5 | 有效期至: | 2009-1-4 |
农药名称: | 柴油·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柴油 | petroleum oil | 25% |
辛硫磷 | phoxim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分解,施药时最好在傍晚进行。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柴油与辛硫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则按有机磷中毒处理,可用阿托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