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40183 首次批准日期: 2004-3-2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蚊香液套入蚊香器内,向右旋固定;3.将蚊香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开始工作。
产品性能
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能有效驱杀蚊子,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勿接近火源,不用时或更换电蚊香液时,请关闭电源。请注意防火安全。2.不要倾斜、倒置、横放或吊挂使用。3.若在15平方以下空间使用,请注意通风。4.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7.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微毒,无特效解药剂。如不慎吸入,请移至通风处,严重的应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食入,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时间:不需要更换,每瓶可使用240小时以上。使用空间:3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