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300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1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S-生物烯丙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S-生物烯丙菊酯 | S-bioallethrin | 总酯95%,右旋反式体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具有轻微芳香气味的黄色粘稠液体,不溶于水,可与丙酮、苯、正己烷、甲苯、氯仿、精制煤油等有机溶剂相混,在中性和微酸性介质中稳定,遇强酸和碱能分解。主要用于加工成蚊香、电热蚊香和液体蚊香等以防治家庭、工场、食品仓库和粮食大多数飞翔和爬行昆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属神经毒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易燃易爆和碱性物质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不泄露、不倒塌、防雨淋、防高温,用专用车运输,按规定线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