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78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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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4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60-70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60克/亩(南方地区)2)80-107克/亩克/公顷(北方地区)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水稻抛秧或移栽后5-7天(南方)或5-10天(北方),稗草1-2叶期前用药为佳。将每亩用药量拌返青肥或潮湿细沙(土)20千克,均匀撒施。2、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水层,用药后保持5-7天,然后恢复正常管理。3、避免在田间保水条件差或稗草叶龄大的田块使用,以防产生药害或药效不佳。4、本药剂必须在水稻彻底缓苗后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农药与磺酰脲类农药的混剂,是一种水稻田除草剂,对水稻抛秧田、移栽田3叶期以前的稗草有较好的防效,同时对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鸭舌草、矮慈菇等杂草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2、苯噻酰草胺对鱼和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药粉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