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65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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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及甘蓝小菜蛾时,应掌握在卵孵盛期或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宜早、晚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苯甲酰脲类农药氟铃脲与有机磷类农药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害虫几丁质的合成,使害虫不能脱皮生长,从而达到杀灭害虫的目的,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该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长期连续使用本品易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高毒,家蚕、鱼剧毒,鸟类有毒,蚕室、鱼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也不可将未用完的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体。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不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切勿让无关人员和动物进入刚施药区,以免中毒,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治疗。如误食,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摔、滚和倒置等,同时要注意安全保护。运输本品时,应加盖蓬布,防止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物、粮食、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