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马拉·灭多威登记证LS99508-山东兖州新天地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50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马拉·灭多威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马拉·灭多威登记证LS99508-山东兖州新天地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兖州新天地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马拉硫磷 malathion 25%
灭多威 methomyl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40-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为阿托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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