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39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螟虫 | 100-12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用撒施法田间须有水层,且用药后应保水7天以上。2.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时对杀虫双敏感,使用时应注意,以免飘逸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内吸水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蒸熏作用。对水稻大螟、二化螟、三化螟害虫具有防效。有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并分布于全株,害虫取食后中毒死亡。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 2. 最多使用次数:3次,安全间隔期:15天。3. 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残液不要乱倒,防止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杀虫双通过食道引起中毒,中毒症状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如误服应催吐并用1%~2%苏打水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解毒,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