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24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苗瘟:在秧苗3-4叶期;防叶瘟:在叶瘟初发期;防穗瘟:在水稻孕穗盛期或末期,每亩兑水40-60千克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农药,具有较强内吸性、持效期较长,残留低的特点,是一种防治稻瘟病较理想的药剂。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本品2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5.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在防治穗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6.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使药液漂移到幼苗上。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急救措施: 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要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