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219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蚜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蚜虫发生期喷药防治,防治小麦蚜虫,亩兑水40-50公斤,视虫害发生情况,可喷1-2次;柑桔作物可喷1-2次,施药间隔10-15天,茎叶均匀喷雾。2、本品使用次数及用药量可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农技人员指导下进行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除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传导作用,且显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较长,可达20天左右。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2、安全间隔期:小麦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柑橘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4、本品对鱼、蚕、蜜蜂、鸟有毒,应注意使用,不要污染桑园、蚕室。在蜜源作花期、鸟类自然保护区禁止使用本品。5、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6、本品不可与强碱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并远离火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