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136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广汉试验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克百威 | carbofuran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瘿蚊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水稻 | 螟虫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被植物根系吸收,并能输送到植株各器官,以叶部积累较多,特别是叶缘,在果实中含量较少。 |
注意事项 | |||
1. 该产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2. 该产品在稻田施用时,不能与灭草灵等除草剂同时混用。3. 该产品在水中水解速度随pH值及温度升高而加快,故不能与碱性农药、肥料混合使用,否则易分解失败。4. 该产品对鱼有毒、对鸟类有毒,不宜施用于鱼塘或其它水生动物养殖场内。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药液和雾滴。喷药后要用肥皂和水洗手、脸和污染部位。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 用后的药械要清洗,深埋空容器,避免剩余农药和废容器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等。若误服本品,不可催吐,要尽快送医院;若不慎吸入中毒,立即使病人脱离现场并带到空气新鲜处;若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并用水和肥皂冲洗;若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剂不可使用解磷毒一类的解毒药。开始可先在皮下注射2毫克阿托品,然后根据临床反应情况继续注入,直至出现阿托品反应症状(口干、瞳孔扩张)为止。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