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893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雷力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7% |
辛硫磷 | phoxim | 1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施用。2.防治棉花棉铃虫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喷雾;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于螟卵孵化高峰期前后3天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辛硫磷和灭多威科学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与作物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