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8148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高氯·乙酰甲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天施药一次;2、应掌握在低龄若虫期和天气适时施药,并兑足水量;3、喷雾时务求均匀周到,喷在蔬菜叶面和叶背;4、最佳施药时间为早上雾水干后和下午4点后;5、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桑、茶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乙酰甲胺磷、高效氯氰菊酯、助剂和适宜的溶剂配制而成。对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一定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使用3次;2、不得与碱性和强酸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的阴凉处;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5、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