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788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红蜘蛛 | 6000-9000倍液 | 喷雾 |
菜豆 | 斑潜蝇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菜豆在菜青虫、小菜蛾1-2龄高峰期,甘蓝在结球初期,棉花在棉铃虫卵高峰期,苹果在红蜘蛛发生期,并且前一周未施其它农药时进行施药喷洒,棉花、苹果每季最多使用2次,菜豆、甘蓝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为阻断昆虫的神经传递,从而使昆虫停止运动和采食,最终导致死亡。而且对害螨和植物组织内取食危害的昆虫有长残效性。主要用于农作物害虫的防治,如双翅目、鞘翅目、鳞翅目和害螨等。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棉花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苹果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菜豆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甘蓝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喷雾均匀.2. 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施药,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可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用带有内塞和外盖的棕色玻璃瓶、铝瓶或氟化瓶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