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778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用于棉花蚜虫、柑桔蚜虫和锈壁虱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若虫害严重,7天左右再施药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克百威低毒化衍生物,杀虫谱较广,其作用机理为抑制胆碱酯酶。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防治棉花蚜虫、柑桔蚜虫和锈壁虱。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标签,按标签方法及剂量施药。2、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柑桔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污染蜜蜂正在采蜜的开花期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丢弃包装瓶和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期慎用。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面罩、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面色苍白、瞳孔缩小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须知:本品如吞食或吸入肺部具有中等毒性,经皮肤吸收低毒,对眼睛禾皮肤有中等刺激。若遇急性中毒者,切勿催吐,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