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667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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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广农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牛毛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水稻 | 稗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水稻 | 鸭舌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须均匀;2、施药时和施后一周田间应保持3-5厘米浅水层;3、选择在早、晚无风和微风天气条件下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一种杀草谱较广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裨草、牛毛草、鸭舌草等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要求田面平整,必须保持3-5厘米的浅水层一周。2、中午高温、沙质渗漏、雾水未干或刮风下雨不宜施药。施药要均匀,严格控制使用量。3、本剂对鱼有毒,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剂1次。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剂是属低毒农药,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本剂易燃,应远离火种。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切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贮存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