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656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8% |
辛硫磷 | phoxim | 1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25-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用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3次。2.因本品含辛硫磷,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防止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不可与呈碱性、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早晨或傍晚。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不可用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