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656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6% |
辛硫磷 | phoxim | 1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豆天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大豆 | 造桥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2.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两元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水稻飞虱、大豆造桥虫和豆天峨。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5.本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有毒化学品处理。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应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据判断按有机磷类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具可燃性,应注意防火,亦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