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5386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果园中不能用丙溴磷,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以防产生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既杀虫又杀卵,对大龄及抗性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呼吸困难、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用阿托品和解磷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