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5461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0.4% |
丁草胺 | butachlor | 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0-600克/亩 | 毒土法撒施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0-600克/亩 | 毒土法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水稻插秧后待水稻彻底活棵后,稗草1叶1心期施药。早期插秧的水稻或带土移栽的小苗一般要在插秧后5-7天施药,普通苗或后期插秧的一般在插秧后3-5天即可施药。2、施药时将所需的微粒剂拌入湿润的细土中充分拌匀即可施药,施药时田间应保持3-4厘米水层,施药后维持5-7天,以后正常管理。3、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双子叶多年生混生杂草较多情况下,建议上限。单子叶杂草较多而双子叶杂草少的田块,建议用下限。4、施药必须均匀,漏水田要堵塞漏洞,防止药液流失,以免降低除草效果。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丁草胺的混配制剂,是一种水稻田芽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莎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水苋等杂草。持效期为30-40天。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2、本品对鱼有毒,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人的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眼睛或皮肤不慎接触药剂,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不慎吸入药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