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LS95461-江苏省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546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苄·丁登记证LS95461-江苏省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剂型: 微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0.4%
丁草胺 butachlor 9.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0-600克/亩 毒土法撒施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0-600克/亩 毒土法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插秧后待水稻彻底活棵后,稗草1叶1心期施药。早期插秧的水稻或带土移栽的小苗一般要在插秧后5-7天施药,普通苗或后期插秧的一般在插秧后3-5天即可施药。2、施药时将所需的微粒剂拌入湿润的细土中充分拌匀即可施药,施药时田间应保持3-4厘米水层,施药后维持5-7天,以后正常管理。3、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双子叶多年生混生杂草较多情况下,建议上限。单子叶杂草较多而双子叶杂草少的田块,建议用下限。4、施药必须均匀,漏水田要堵塞漏洞,防止药液流失,以免降低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丁草胺的混配制剂,是一种水稻田芽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莎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水苋等杂草。持效期为30-40天。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2、本品对鱼有毒,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人的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眼睛或皮肤不慎接触药剂,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不慎吸入药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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