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470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马拉·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25%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应掌握在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幼虫始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本品对高梁、瓜类、豇豆、樱桃、桃树、葡萄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马拉硫磷与氨基甲酸酯农药灭多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通过抑制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出现惊厥、过度亢奋、麻痹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该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长期连续使用本品易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高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也不可将未用完的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体。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不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切勿让无关人员和动物进入刚施过药的区域,以免中毒,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治疗。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摔、滚和倒置等,同时要注意安全保护。运输本品时,应加盖蓬布,防止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物、粮食、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