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433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6.25% |
辛硫磷 | phoxim | 18.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蚜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2-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始盛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甘蓝蚜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分别每8、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3.本品应于小麦蚜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分别每8、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尽量在傍晚或夜间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杀虫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杀死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和小麦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棉花、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 、7、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 、2 、3-4次。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4.本品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茶树上禁用本品。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多汗、胸闷、恶心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可引吐),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救治方法可按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中毒方法进行,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二苯甘醇酰脲或乙基巴比特,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阴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