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LS92449-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2449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LS92449-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

剂型: 大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杀虫双 bisultap 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螟虫 1000-1250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螟虫卵孵化高峰后6-9天用药,每个生长季节只施药1次。2、切忌在干田施用本品,施药时应确保田间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3、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杀虫双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类杀虫剂,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同时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水稻上的螟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水稻生长周期内只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2、本品为沙蚕毒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5、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更衣。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等,重者出现肺水肿,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不慎溅入眼睛,用流动清水冲洗。误服本品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其到医院对症治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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