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甲哌鎓登记证LS92456-江苏省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245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甲哌鎓 毒性: 低毒

植物生长调节剂甲哌鎓登记证LS92456-江苏省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哌鎓 mepiquat chloride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调节生长 12-16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低毒类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在花叶茂盛期施药效果最佳。3、在棉花作物上每季最多施药两次,安全间隔期为25天。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哌鎓原药和去离子水加工而成甲哌鎓水剂。属低毒类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应用于棉花等作物上抑制植物疯长。
注意事项
1、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3、施药时要掌握好施药时期,切勿过早或过晚,一般在棉花株高50-60厘米,花叶茂盛期施药。4、甲哌鎓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的地块使用增产效果明显。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送医院诊治,催吐并对症治疗。如吸入应移至新鲜空气处,溅入眼睛或皮肤沾附,应用清水立即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该药遇潮易 分解,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2、在运输过程中应严防雨淋和日晒。3、装卸时轻拿轻放,以防破损。4、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5、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存放和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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