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复硝酚铵登记证LS90308-广东普宁市华泰联化工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030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复硝酚铵 毒性: 低毒

植物生长调节剂复硝酚铵登记证LS90308-广东普宁市华泰联化工厂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普宁市华泰联化工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2,4-二硝基苯酚铵 ammonium 2,4-dinitrophenolate 0.3%
邻硝基苯酚铵 ammonium-ortho-nitrophenolate 0.4%
对硝基苯酚铵 ammonium para-nitrophenolate 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促进生长 800-1000倍液 喷雾
白菜 促进生长 1500-2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调节水稻生长:分别于水稻分蘖期和抽穗期各施药一次;调节白菜生长:于苗期施药两次。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品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的用药浓度施用,不得擅自增加用药量,防止出现药害;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或使用过程中感觉不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远离儿童,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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