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0356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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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油菜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土壤喷雾处理 |
玉米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或苗期土壤喷雾处理 |
花生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覆膜时药量酌减)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作物播种后杂草萌发前或播种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在干旱条件下,应适当加大对水量,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地膜覆盖田及低温多雨年份用药量酌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持效期8-12周,具有活性高、毒性低、不影响下茬作物、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的特点,用于大豆、玉米、花生、油菜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低温及干旱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低洼易涝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慎用。4.黄瓜、菠 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6.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包装密封,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