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036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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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新兴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1.0% |
扑草净 | prometryn | 0.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牛毛草 | 6667-8333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 | 稗草 | 6667-8333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 | 苋菜 | 6667-8333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 | 藜 | 6667-8333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药剂用于水稻旱育苗和湿润育苗的苗床除草。2.在水稻播种覆土后,按推荐剂量加潮湿过筛细土1.5-2千克拌匀闷2小时,均匀施撒在20平方米播种覆土后床面上。 |
产品性能 | |||
本药剂是一种芽前处理剂,在杂草萌生出土后通过根或茎叶吸收后使光合作用受阻而枯死。除草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 水稻出苗前床面和边沟不要积水。2. 床面高于四周地面5厘米以上。3. 本品忌与酸性或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头昏、恶心、呕吐、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风疹等。中毒后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送医院治疗。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 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