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9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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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晨环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蚜虫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较强的渗透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抗性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2、本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