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0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联苯菊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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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联苯菊酯 | bifenthrin | 1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第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手和洗脸。4、本剂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6、使用时注意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进行。 |
中毒急救措施 |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如发现中毒现象,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