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0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18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红蜘蛛防治:以全株平均每叶红蜘蛛量20头施药防治。2、棉铃虫防治:在卵孵盛期,低龄幼虫未蛀蕾铃前施药。3、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施药间隔3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它不杀卵。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螨类成、若螨和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但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 |
注意事项 | |||
1、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施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4、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